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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同意成立台州市黄岩区瓜农协会江苏分会的批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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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.(2010-3-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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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黄岩区瓜农协会:
你们《关于要求成立台州市黄岩区瓜农协会江苏分会的申请报告》及有关材料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》的有关政策规定,经审核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成立台州市黄岩区瓜农协会江苏分会。
二、台州市黄岩区瓜农协会江苏分会是区瓜农协会的分支机构,在区瓜农协会的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、收取会费,在区瓜农协会章程规定的原则下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。
三、分会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区瓜农协会的章程,接受区瓜农协会的领导和管理,于每年3月31日前接受区民政局的年度检查。希望分会成立登记后,要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,提高整体素质,充分发挥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,积极组织开展专业培训、交流、合作等活动,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二○一○年二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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